|
办公室: 负责本所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内部的人事、文秘、档案、劳动工资和后勤等工作。综合协调各方资源,促进本所的发展。
民商部: 办理各种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等。
刑事部: 办理各种刑事案件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承办刑事代理、刑事辩护、私人刑事风险顾问、企业刑事风险顾问中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
房地产与工程建筑部: 办理各种房地产案件和工程建筑案件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商业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规划与环境,房地产融资,房地产基金,房地产管理,房地产税务,工程发承包,设备租赁纠纷, 建材买卖纠纷, 建筑工程保险与担保, 工程合同,等。
金融部: 办理各种金融案件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为商业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规范银行改组改制、健全银行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