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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泸州市某国有企业被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为“四川省烟草商业系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要求泸州市某国有企业制定一套法律风险防控系统(包括各级管理的法律风险的识别、处置时限及职责分工、风险接受、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规避等,以及对重大决策、专卖执法、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五类高风险工作进行防控措施完善)。李东律师带领他的律师团队深入基层调研,经过近一年的论证、起草、修订,最终与单位相关部门同志一起拿出了一套近10万字的防控方案,并于2014年底通过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验收。在验收总结会上,该系统得到了泸州市蒋辅义书记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该系统的建设成功,为泸州的“依法治企”作出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