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团队


李 东

李东,男,1994年执业至今二十余年,四川秉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法学院,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法律资格证书。2018年元月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律师”,并当选为四川省律师协会新一届理事。

先后担任泸州市人大立法专家、泸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泸州市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泸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泸州市信访接待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兼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泸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工程建筑专业委员会主任、四川省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曾被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消协联合授予“全国百优维权先进”称号。

目前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泸州市委市政府、古蔺县委县政府、泸州市委宣传部、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泸州市烟草专卖局、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泸州市江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泸州市商务局泸州市江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储蓄银行泸州市支行、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泸州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同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融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松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同时经常被邀参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的专项法律服务。

先后于2013年9月在“第二届中国合同法论坛”会议上公开发表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2014年3月,在第八届四川省律协文化宣传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公开发表了《律师事务所品牌战略》;2014年6月,在四川绵阳涪城新闻网发表《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制》;2014年7月,在“四川律师杂志”发表了《制度创造高度》等文章,受到与会人员与业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刘泽超

刘泽超,男,四川秉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泸州市江阳区区委、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泸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2014年被泸州市律师协会授予“泸州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刘泽超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近千件,因长期活跃于民商事一线诉讼和非诉讼处置,有着清晰的洞察分辨能力和敏捷的应变转换能力,对商事各领域的潜在风险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对各类商事合同有着很深的造诣,带领的律师团队纪律严明、作风顽强、业务素质过硬,无一违纪违法行为,取得了零投诉的优秀业绩,广获委托人好评,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青年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


李有亭

李有亭,男,四川秉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四川秉和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曾任泸州市第二届律师协会理事,是泸州律师界的知名老律师。

1987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来,工作认真、仔细,对当事人热情,作风廉洁。办案数千件,为50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过常年法律顾问,至今无一人投诉。在工作中,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敢言善辩。擅长刑辩、劳动争议、侵权纠纷和各类全同纠纷案的行政案代理。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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