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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做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女性 2018年3月7日,我所王万翔律师受到泸县政法委和泸县妇联的邀请,作为基层普法宣讲人,结合实际案例与法律法规为妇女权益的保护作具体的宣讲,使广大妇女同胞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文末附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条〗 乐享三八--微风摇曳女人节,百花齐开秉和春。 3月8日,为犒劳我所妇女同胞一直以来的奉献,我所开展了充实的党支部活动。徐徐江风拂面,本所员工兴致大好为大家表演了吉他弹唱,此次活动更增添了一抹文艺色彩。餐后组织的中国象棋比赛,既锻炼了大家的辩证分析能力,又发扬了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 本次活动增强了我所团队凝聚力,丰富了业余生活,相信在今后的法律工作中,我所能更好更快的发展,成为人民群众信任的优秀律所。 〖附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