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参与某上市集团招商引资项目判决获得成功

   某集团公司是一家在香港上市,年均销售额达千亿元、纳税超百亿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全国房地产行业中具有相当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引进某集团公司进入泸州市场,振兴泸州房地产经济的新发展,泸州市市委、市政府将该集团与同宏公司的合作项目列为2015年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不但专门成立了以丁湘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班子,而且蒋辅义书记还亲自赴佛山与杨国强主席面对面交流,可谓重视空前。我所李东律师作为该合作项目的首席法律顾问,带领他的律师团队从双方意向性谈判时就介入项目的工作。在谈判过程中负责解释谈判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承担起草、审定《股权转让方案》以及相关《协议》等任务。针对碧桂园与同宏公司合作所纠结的“业主稳定”、“公司不良资产剥离”、“拖欠的工程款项支付”、“金融贷款的偿还”、“股权转让后公司管理”等问题,李东律师和他的团队利用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娴熟的法律技巧站在第一线。通过与双方法务坐谈,与业主和施工队伍面对面的沟通、政府协调等方式手段,与各方分别达成了书面和解协议并签署了承诺书,使上述问题逐一得到了解决。为此,李东律师及其团队得到了市、区两级领导和合作双方的高度肯定与赞扬。最终在今年八月初,合作双方在市、区两级政府领导的主导下在南苑宾馆签署了合作总投资约75亿元的投资协议,使这桩颇具影响力的招商引资项目成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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